招标公告

石湾镇街道环卫保洁和绿化管养服务(2023—2026年)(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石湾镇街道环卫保洁和绿化管养服务(2023—2026年)(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9月15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0123068

项目名称:石湾镇街道环卫保洁和绿化管养服务(2023—2026年)(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6,389,629.3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石湾镇街道环卫保洁和绿化管养服务(2023—2026年)(二次)):

合同包预算金额:126,389,629.32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石湾镇街道环卫保洁和绿化管养服务(2023—2026年)(二次) 3(年) 详见采购文件 126,389,629.32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具体日期以合同内约定为准)合同服务期结束前一个月,采购人根据资金落实情况及对中标人考核(验收)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截止日当月)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扫描件,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按照招标公告附件1格式进行承诺)。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不含截止日当月)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截止日当月)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按照招标公告附件1格式进行承诺)。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情况表或相关承诺(自拟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函》(按照公开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进行承诺),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按照招标公告附件1格式进行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湾镇街道环卫保洁和绿化管养服务(2023—2026年)(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微企业,且分包给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40.0%。分包具体要求如下: 1. 投标人不属于中小微企业的,须将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分担的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分担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28%),且分包的服务须全部由中小微企业承接。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见招标公告附件2格式)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2. 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须将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分担的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28%),且分包的服务须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见招标公告附件2格式)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3. 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且分包的服务须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若进行分包,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见招标公告附件2格式)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若不进行分包,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注:1.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划分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供应商应按要求完整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所有信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由供应商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湾镇街道环卫保洁和绿化管养服务(2023—2026年)(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按照《投标函》进行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8月25日  2023年09月0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9月1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

联系方式:0757-839213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信悦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18号雅庭国际一座2407

联系方式:0757-832790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757-83279081

佛山市信悦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25日